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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欠债者不再“潇洒”

1998-10-12 来源:光明日报 易运文 我有话说

本报讯陈国珍、陈伟等4人作梦也没想到,自己因为欠账未还就被法院工作人员戴上了手铐,宣布被行政拘留。这是9月23日发生在罗湖区法院召开的有400多名债权人和债务人参加的清缴欠款现场会上的一幕。

债务人难找,财产难找,连带责任人难追,执行的财产难动。这是目前法院在判决执行财产纠纷案中普遍遇到的问题,一些债权人胜了官司却得不到经济赔偿,为追债常常弄得焦头烂额。

为了严肃法律,严格执法,9月9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连续三天在深圳的主要媒体上公开刊出欠债不还者名单,紧接着,罗湖区、盐田区等法院也相继公布了一批欠债不还者名单,在媒体公开曝光。一些昔日在公众心目中很风光的企业的名字也赫然列在其中,使人们陡然改变了对这些企业的看法。在公布这批赖账者名单的同时,法院的公告还指出,知道这些赖账者的财产下落并予以检举者,法院可给予一定奖励。

据了解,对欠债不还者公开曝光这一招立即取得了明显效果。欠债500万元的一家运输公司立即向法院提供了价值1300万元的财产作债务担保;欠债250万元的陈文武等4人还债30万元,并交出一栋房产。有7家长期无下落的公司主动到法院报到,提供财产,并作出还款保证;有4家公司与债权人初步达成还债协议。一些欠债不还且有隐匿财产嫌疑的公司和个人,经检举和查证后,他们的部分财产被分别查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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